现金类分期
现金分期业务,是我行向有现金需求的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一项预借现金并分期偿还的服务。成功申请后,您的每月账单中会有分期付款的账务记录,这就是您申请分期成功后每月需要偿还的单期金额

现金分期

业务介绍

 

申请现金分期业务仅限人民币币种。申请金额上限为信用卡固定额度的一半,持卡人可多次申请,单次最低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累计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上限为24期(每期为一个月),实际可申请分期期数以现金分期申请界面显示为准。本行保留是否核准申请的权利。

现金分期经发卡行核准后,发放的资金仅能用作持卡人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婚庆、医疗等日常消费,该款项不得用于购房、期货、股票、债券、保险类产品、供应链金融等资本投资及理财、任何偿还他行信用卡、偿还贷款等套现行为、以及任何公司或个人生产经营性用途等非日常消费领域,不允许涉及任何非法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用途。持卡人使用资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持卡人妥善保管所有现金分期相关消费凭证,发卡行有权利在任何时段对消费凭证进行抽查、审核。消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网络消费记录、支付凭证等。若持卡人未能在现金分期业务核准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提供不低于现金分期金额20%的有效消费凭证,或未按照约定使用现金款项,或未能在有效时间内提供发卡行要求补充的有效消费凭证,发卡行有权提前终止现金分期交易并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还分期剩余的所有本金并按剩余本金金额的3%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更多业务相关介绍以《东亚中国信用卡现金分期条款细则》为准。

 

使用

范围

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如消费交易产生的卡片为挂失等不正常状态则不能参与本业务;附属卡不参与本业务。

利息收取

标准

 

  持卡人的分期近似年化利率(以单利方法计算)上限不超过18.25%,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态及用卡记录,在定价标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持卡人分期业务的近似年化利率(单利)具体以客户申请时页面显示为准。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以供持卡人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计算公式为:

 

 


实际年化利率可能因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等不同情况而与上述参考值存在差异。持卡人实际需支付的分期利息请以账单列示为准。

 

提前

还款

若持卡人要对已分摊的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需致电发卡行信用卡客户服务及投诉热线95382进行申请,经东亚中国核准后方可提前还款,东亚中国收取剩余的所有本金以及按剩余本金金额的3%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

 

更多提前还款介绍,详见《东亚中国信用卡现金分期条款细则》。

申请

渠道

我行提供的分期申请渠道包括(各渠道可受理的卡产品、分期类型等,以页面实时显示为准):

1.客户服务及投诉热线:95382

2.东亚中国手机银行

3.“东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

分期业务条款

与细则

东亚中国信用卡现金分期条款细则

202602版)

详见:https://www.hkbea.com.cn/PersonalBusiness/CreditCards/Announcements/202602/P020260211549186108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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