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依据现行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如您未能依约还款(如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信函、电话、短信、上门等形式向您及共同借款人或(及)担保人催收欠款。我行现对委托的催收机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的机构名单系与我行签订委外催收合作协议且当前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委外催收机构。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95382。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