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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提升我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贵单位在我行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行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机构自由贸易账户管理协议》(见附件)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对新协议内容进行公示,请您充分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告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为公示期,请已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于公示期内前往我行开户机构重新签订协议,我行会充分与单位联系,若因故未能前来重新签署或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单位,视同认可我行新协议内容,并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382.
特此公告!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