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外币存款
发布日期:[2018-04-18]
单位外币存款主要包括单位外币活期存款、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单位外币通知存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单位外币存款。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
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根据贵公司的资金周转需要使用。


单位外币定期存款
贵公司与我行约定存款期限,将暂时闲置的外币资金存入我行,在存款到期时使用,我行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多种存款期限供选择:一个星期(需达到我行规定的起存金额)、 1 个月、 3 个月、 6 个月和 1 年。


单位外币通知存款
贵公司在存入资金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可支取。通知期限为七天通知。
起存金额:等值美金 70000 元。


非居民外币存款
若贵公司为境外公司,可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我行开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使您离岸、在岸外币资金的汇划及时到
账,方便您对境内外下属企业外币资金 的统一管理。
同时,您可使用我行的网上银行服务轻松管理您的账户,更可通过我行多元化的支付渠道进行外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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